滕月辉
律师

婚前购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吗?有两种情况要区分!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,婚后夫妻双方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。将“投资收益”也纳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。毋庸置疑,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股票及其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但是涉及一方婚前的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性质,则有两种情况:一种是涉及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;另一种是婚后对股票进行积极投资管理行为后产生的增值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因为一方对股票进行买卖操作,一定要付出时间与精力,此时另一方必定多分担了更多的家庭事务,因此将这种情况下的股票增值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更为妥当。

2020-09-22 15:24:20
24W+
暂无评论,快来回复一条吧!
0/2000